橡胶制品贮存要求的如下:
1、清洁:根据需要,可以用肥皂水来清洗制品。消毒剂、有机溶剂、尖锐工具不应使用。清洗后的制品应在室温下晾干,不可接近热源。贮存橡胶制品的环境宜保持清洁。
2、光照:
橡胶制品宜避光贮存,尤其要避免强阳光和紫外线的照射。防紫外线的包装袋可提供最佳的保护。建议仓库的窗户上涂上红色或橙色涂料或贴薄膜。
3、变形:
橡胶制品应可能以自由松驰状态放置,避免受拉伸、压缩、其他形变,如不宜悬挂、叠放等。
4、贮存期限:橡胶件的保存期限是由橡胶材料的类别来决定的。
5、氧和臭氧:橡胶材料应避免暴露在循环流动的空气中。可通过包装、缠绕、存放在气密容器中或其它合适的方法来实现该目的。在贮存空间中,不宜有可产生臭氧的设备,如汞蒸气灯、易产生电火花或静电的高压电器、电动机。
6、温度:5℃到25℃是理想的储存温度,不宜高于25℃。应避免接触热源及阳光照射。对从低温储藏状态取出的制品,应将其置于常温环境中10分钟以上,然后再使用。
7、湿度:仓库的相对湿度应低于70%。要避免过于潮湿或过于干燥,不可出现冷凝现象。
8、辐射:要避免电离辐射对制品的损伤。
9、包装:
橡胶制品不得接触溶剂、油脂、磁性材料等会损坏橡胶的材料。不可以使用PVC材料来包装制品。不同材料的制品不得混装在一起。